关于公开征求《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实施办法》意见的公告

  为进一步探索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,建立以信用监管为中心的新型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管理服务模式,提高政府服务市场能力,实现市场活跃有序发展,根据国家文物局改革试点要求,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起草了《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实施办法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。

  1、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博物馆处,传真号:025-84699311。

  2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401348326@qq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”。

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。

  联系人:李顺乾  联系电话:025-84699893

       附件: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

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

2021年12月16日